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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进口注册

根据《烟草事业法》,向韩国进口含尼古丁的电子烟(烟液及加热型烟草产品),须向本店所在地管辖的市·道知事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注册。注册后须履行标示义务及每季度成分检测委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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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业务

简短回答

所谓电子烟进口许可,在法令上不是“许可”,而是依据《烟草事业法》(담배사업법)办理的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담배수입판매업 등록),向本店或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市·道知事办理。自2026年4月24日起,烟草的定义扩大为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原料的产品,合成尼古丁烟油也属于登记对象,要件是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供货合同。登记后须在开始销售6日前申报销售价格,并做好尼古丁溶液容量·进口申报日的标示。YouSun Administrative Agency 代为制作登记申请书并向市·道提交,以及办理销售价格申报。

委托我们的客户类型

  • 准备从海外引进合成尼古丁烟油并流通的进口公司
  • 准备进口烟油型·加热卷烟型电子烟产品的个体经营者和法人
  • 海外电子烟制造商的韩国法人或外商投资企业
  • 一直在销售尼古丁烟油的电子烟门店经营者
  • 因更换供应商·迁移本店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进口销售业者

电子烟进口登记一览

适用对象
拟进口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原料、制成适合蒸气吸入等状态的电子烟·尼古丁烟油,并销售给批发业者或零售人者(《药事法》上的医药品·医药外品除外)
要件
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烟草供货合同,无欠格事由(法人包括代表人);没有资本金·办公室面积·保管设施要件
流程
判定产品性质 → 确认欠格事由 → 签订供货合同 → 向市·道知事申请登记 → 签发登记证(7日内通报相关机关)→ 销售价格申报·准备标示 → 通关后销售给批发业者·零售人
所需材料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的烟草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登记后需要销售价格申报材料,以及尼古丁溶液容量·进口申报日等标示事项资料
处理期限
登记审查视管辖市·道的审查及是否补正而定,销售价格申报在开始销售6日前,成分检测委托在每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

常见情境问答

按您的实际情况查看结论、适用条件、所需材料和大致时间。

  1. 一直在进口合成尼古丁烟油,2026年4月以后进口的部分需要在韩国办理登记吗?

    结论 修订后的烟草定义自2026年4月24日施行后,从制造场所出库或依《关税法》(관세법)办理进口申报的烟草开始适用。此后进口申报的产品要销售,须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

    • 是施行后进口申报的合成尼古丁烟油 以与外国制造商的供货合同向本店所在地市·道知事登记,并申报销售价格。
    • 是被指定为《药事法》上医药品·医药外品的尼古丁产品 不属于烟草,按《药事法》程序办理。
    所需材料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
    所需时间
    登记审查视管辖市·道而定/销售价格申报须在开始销售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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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进口不含尼古丁的无尼古丁烟油,也需要办理韩国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吗?

    结论 《烟草事业法》上的烟草是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全部或部分原料的产品,因此是否属于登记对象,按烟油的原料成分判定。原料中含有烟草或尼古丁的,属于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对象。

    • 原料中含有尼古丁或烟草成分 视为烟草,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和销售价格申报。
    • 据制造商资料未使用烟草·尼古丁作为原料 取得成分资料判定是否属于烟草定义,其他法令上的义务按品目另行审查。
    所需材料
    制造商成分资料、产品规格书
    所需时间
    产品判定后,按相应程序的处理期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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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同时进口加热卷烟型电子烟器具和专用烟弹,需要在韩国办理什么登记?

    结论 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原料的烟弹·烟芯属于烟草,是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对象。器具本身的电波认证等其他义务因品目而异,与登记分开办理。

    • 进口烟弹·烟芯等以烟草·尼古丁为原料的产品 与外国制造商签订供货合同,向市·道知事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
    • 只进口器具 器具不是以烟草·尼古丁为原料的产品,应按品目另行审查是否属于烟草定义及器具相关义务。
    所需材料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产品构成资料
    所需时间
    登记审查视管辖市·道的审查及是否补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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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尼古丁贴片·口香糖等戒烟辅助产品,也像电子烟一样属于韩国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对象吗?

    结论 《烟草事业法》明确将《药事法》上的医药品和医药外品排除在烟草之外。被指定为医药品·医药外品的戒烟辅助产品适用《药事法》,其他尼古丁吸入产品适用《烟草事业法》,两者是互斥关系。

    • 是被指定为医药品·医药外品的产品 不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而是按《药事法》程序办理。
    • 是非医药品·医药外品的尼古丁吸入产品 视为烟草,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
    所需材料
    产品分类资料
    所需时间
    确定适用法令后,按该程序的处理期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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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韩国电子烟进口许可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提交资本金证明吗?

    结论 法定附件是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烟草进口销售业没有资本金·办公室面积·保管设施要件。

    • 申请登记 在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上附上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向本店所在地市·道知事提交。
    • 还准备经营批发业 具备烟草保管设施,另行向市长·郡守·区厅长办理烟草批发业登记。
    所需材料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
    所需时间
    登记审查视管辖市·道的审查及是否补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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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在核算韩国电子烟进口许可费用之前,登记后还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结论 登记后接着要办理销售价格申报,标示警示语·尼古丁溶液容量·进口申报日,以及每季度委托成分检测。未申报销售价格或未委托成分检测的,处200万韩元以下罚款(과태료)。

    • 即将首次销售 按品目在开始销售6日前向市·道知事申报销售价格并公告。
    • 持续销售中 每季度在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按品目向指定检测机构委托成分检测。
    所需材料
    销售价格申报书、标示事项资料、成分检测委托资料
    所需时间
    法定:销售价格申报在开始销售6日前,成分检测委托在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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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韩国电子烟进口许可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销售?

    结论 登记审查期间视管辖市·道的审查及是否补正而定,登记后须在开始销售6日前申报销售价格才能销售。市·道自登记之日起7日内通报关税厅长等相关机关。

    • 供货合同和欠格确认已完成 按申请登记 → 签发登记证 → 销售价格申报 → 通关后销售的顺序进行。
    • 产品是否属于烟草尚不明确 先以成分资料完成判定,再申请。
    所需材料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销售价格申报书
    所需时间
    法定:销售价格申报在开始销售6日前,相关机关通报7日内/实务上登记审查期间各市·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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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进口尼古丁烟油到韩国,容器上需要标示什么?

    结论 液体形态的烟草须标示尼古丁溶液容量以代替烟气成分,以尼古丁为原料的烟草须在包装上标示依《关税法》办理进口申报的日期。还须标示警示语,不得使用淡化危险的误导性用语。

    • 是烟油产品 在容器和包装上标示尼古丁溶液容量、进口申报日和警示语。
    • 是非点燃抽吸的烟油型产品 不适用点燃抽吸烟草的防火性能标准。
    所需材料
    标示事项资料(警示语、尼古丁溶液容量、进口申报日)
    所需时间
    在销售前完成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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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进口电子烟烟油后,可以通过网店在韩国销售吗?

    结论 进口销售业者销售给批发业者或零售人,面向消费者的销售只能由取得零售人指定者进行。即使是零售人,也不能通过邮购和电子交易向消费者销售。

    • 准备通过网络直接卖给消费者 电子交易销售被禁止,可处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因此须调整销售渠道。
    • 未取得零售人指定即向消费者销售 可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所需材料
    零售人指定申请书、店铺使用权证明材料(线下销售时)
    所需时间
    法定:零售人指定7日(不得已时可延长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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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们是一直卖尼古丁烟油的电子烟店,因距离限制难以取得零售人指定,怎么办?

    结论 修订法附则规定,公布时已在销售新定义烟草者,在施行前申请零售人指定的,以只销售新定义烟草为条件,可在自施行日起满2年之日前不适用距离标准。

    • 已依特例取得指定 须在满2年之日前符合营业所间距离标准,未符合的视为指定被撤销。
    • 特例期间销售了原有烟草(卷烟等) 市长·郡守·区厅长须撤销零售人指定。
    所需材料
    零售人指定申请书、店铺使用权证明材料
    所需时间
    法定:特例自施行日起2年,零售人指定7日(可延长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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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不进口,而是在韩国国内自行生产电子烟烟油,需要什么许可?

    结论 国内制造属于财政经济部长官的烟草制造业许可对象。液体形态烟草的标准为:资本金100亿韩元以上,年产40万升以上的一贯工序设施,3年以上经验人员5名以上,成分分析实验设备,有害化学物质制造业或使用业许可。

    • 引进外国制造商的产品 不是制造业许可,而是办理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
    • 同时制造液体形态和其他烟草 须具备资本金300亿韩元以上,并分别符合设施·质量管理标准。
    所需材料
    烟草制造业许可申请材料(资本金·设施·人员·质量管理资料)
    所需时间
    视财政经济部审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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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韩国电子烟进口许可代办,交给行政士能办到哪一步?

    结论 负责产品是否属于烟草的材料审查、欠格事由确认、供货合同附件要件审查、登记申请书制作及向市·道提交、销售价格申报、成分检测委托日程管理、零售人指定申请。不办理进口通关(进口申报)、产品成分·标示合规性判断、青少年销售管理体系搭建。

    • 新开始进口 制作登记申请书向本店所在地市·道提交,并应对补正要求。
    • 登记后需要管理 制作并提交销售价格申报、供应商变更等变更登记、零售人指定材料。
    所需材料
    委托书、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申请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所需时间
    登记审查视管辖市·道的审查及是否补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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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我们如何为您办理

01

产品分类

确定监管类别

02

材料准备

进口注册文件

03

申请提交

向管辖的市·道知事递交申请

04

注册完成

注册证书签发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Q. 含尼古丁和零尼古丁产品有区别吗?

A. 含尼古丁产品受《烟草事业法》约束。零尼古丁产品可能有不同的分类。

术语解释

电子烟进口登记术语解释

烟草(담배)
以烟草或尼古丁为全部或部分原料,制成适合抽吸、吮吸、以蒸气吸入、咀嚼或嗅闻状态的产品,《药事法》上的医药品·医药外品除外。
烟草进口销售业登记(담배수입판매업 등록)
拟进口烟草并销售给批发业者或零售人者,向本店或主要事务所所在地管辖市·道知事办理的登记。
烟草供货合同(담배 공급계약)
烟草进口销售业的登记要件,须与外国烟草制造商签订,并将复印件1份附在登记申请书上。
销售价格申报(판매가격 신고)
进口销售业者按品目在开始销售6日前向市·道知事申报销售价格并公告的义务。
尼古丁溶液容量标示(니코틴 용액 용량 표시)
在液体形态烟草上标示尼古丁溶液容量以代替烟气成分的义务。
成分检测委托(성분 측정 의뢰)
制造业者和进口销售业者每季度在季度开始后1个月内,按品目将正在销售的烟草委托指定检测机构检测的义务。
零售人指定(소매인 지정)
拟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烟草者向市长·郡守·区厅长取得的指定,有营业所间距离50米以上等标准。

事务所信息

YouSun Administrative Agency

YouSun Administrative Agency 是位于首尔中区退溪路的行政士事务所(행정사사무소),代客户制作并向韩国行政机关提交许可、登记、申报材料,可使用韩语、英语、中文、日语沟通。

地址
首尔特别市中区退溪路324号成宇大厦3层(046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30–17:30(韩国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语言
韩语 · 英语 · 中文 ·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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