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开发行为许可:建筑·设置构筑物·变更土地形质·采取土石·分割土地等,由特别市长、广域市长、市长或郡守许可,申请书格式上处理期限15日。
- 农地转用许可:向农地所在地市长、郡守、区厅长申请(审查后经市·道知事报长官许可),农业人住宅等部分用途为转用申报。
- 法定费用:农地保全负担金(每㎡个别公示地价的30%·20%,每㎡上限5万韩元);开发行为许可申请手续费请向主管机关确认。
- 共同:未经许可实施开发行为·农地转用将受刑事处罚。
开发行为许可与农地转用许可有何不同?两者都需要吗?
开发行为许可是拟进行建筑物建造或构筑物设置、土地形质变更、土石采取、土地分割(有建筑物的地块分割除外)、在绿地地区·管理地区或自然环境保全地区堆放物品1个月以上等行为者,须向特别市长、广域市长、特别自治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市长或郡守取得的许可。农地转用许可是拟转用农地者依《农地法》须取得的许可。取得开发行为许可时,《农地法》规定的农地转用许可·协议及农地转用申报可视为一并取得,因此须先确认对象土地是否为农地以及是否适用视为取得。依城市·郡计划事业实施的行为、灾害恢复应急措施、《建筑法》规定只需申报的建筑物的改建·扩建·重建等,不属于许可对象。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开发行为许可标准:符合各用途地域的开发行为规模;不违反城市·郡管理计划及成长管理计划;不妨碍城市·郡计划事业的实施;与周边环境·景观协调;基础设施设置·用地确保计划适当。规模示例:城市地区的居住·商业·自然绿地·生产绿地地区土地形质变更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工业地区不足3万平方米,管理地区·农林地区不足3万平方米,保全绿地地区·自然环境保全地区不足5千平方米。
(2)农地转用许可审查标准:农业振兴地区内的农地不违反相关规定;可适合用于转用目的事业;转用面积适当;继续保全该农地的必要性不大;对邻近农地的农业经营·生活环境无损害(有损害的,防止计划须妥当);事业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适当等。
(3)条件·履行保证:开发行为许可可附加基础设施设置、危害·环境污染防止、景观·造景等条件,并可要求预存履行保证金(总工程费的20%以内)。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开发行为许可须在开发行为许可申请书上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布置图等工程或事业相关图纸(土地形质变更·土石采取);设计图纸(构筑物设置);载明建筑物用途·规模的文件;公共设施调查书·图纸·预算明细书;为防止危害·环境污染及景观·造景等的设计图纸和预算明细书;有时还需要与相关行政机关协议的文件。申请书和材料可通过国土利用信息系统提交。农地转用许可须在农地转用许可申请书上附:载明转用目的、事业实施者、实施期间、设施布置图、所需资金筹措方案、设施管理·运营计划等的事业计划书;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标明转用预定区域的地籍图·林野图誊本及地形图;邻近农地损害防止计划书(适用时);申请分期缴纳的,另附分期缴纳申请书。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的流程是怎样的?
(1)确认对象土地的用途地域、地目、是否属于农业振兴地区以及视为取得关系→(2)准备事业计划·设计图纸(设计·测量由专业机构负责)→(3)提交开发行为许可申请书(及视为取得对象的材料)→(4)需要时经相关行政机关协议·城市计划委员会审议→(5)农地转用须在许可前预先缴纳农地保全负担金→(6)许可或不许可处分(以书面或国土利用信息系统通知)→(7)工程完成后进行竣工检查。农地转用许可须经过市长、郡守、区厅长审查后经市·道知事提交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的阶段。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需要多长时间?
开发行为许可在无特殊事由时,须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城市计划委员会审议或相关行政机关协议期间除外)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处分,申请书格式上的处理期限也是15日。农地转用许可由市长、郡守、区厅长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送交市·道知事,市·道知事再于10日内提交长官,申请书格式上标有各阶段的处理期限。协议·审议及补正期间另计。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向哪个机关申请?
开发行为许可向特别市长、广域市长、特别自治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市长或郡守申请;农地转用许可向农地所在地的市长、郡守、区厅长申请(许可权人为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农业人住宅、农畜产业用设施等农地转用申报对象,向市长、郡守、区厅长申报。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的法定费用是多少?
农地转用须缴纳农地保全负担金。每平方米金额为课征基准日当时最近公示的个别公示地价,乘以农业振兴地区内农地30%、农业振兴地区外农地20%所得的金额,每平方米上限为5万韩元。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的申请手续费须向主管机关确认。履行保证金不是费用,而是竣工检查后返还的预存金。
开发行为许可·农地转用许可不予许可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典型原因包括:不符合开发行为许可标准(超出规模、违反城市·郡管理计划、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基础设施确保计划不当等),不符合农地转用许可审查标准(转用目的不适当、损害邻近农地、事业计划·资金筹措计划不当等),对材料缺陷的补正要求未予履行。未取得开发行为许可即实施开发行为的,可能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转用农业振兴地区外农地的,可能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土地价额50%以下罚金(农业振兴地区内农地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土地价额以下罚金)。
行政士可以协助哪些工作?
YouSun Administrative Agency在获得委托后协助编写许可申请书、事业计划书、损害防止计划书等材料,审查要件并向行政机关提交。土地测量·设计图纸编制、建筑·土木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鉴定评估属于专业机构·资格人员的领域,不在服务范围内。受其他法律限制的业务不能办理,诉讼及法庭代理不属于行政士业务范围,不在服务范围内。是否许可由主管机关判断决定。
常见问题
Q.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发行为许可?
A. 拟实施建筑物建造·构筑物设置、土地形质变更、土石采取、土地分割、在绿地·管理·自然环境保全地区堆放物品1个月以上等总统令规定的开发行为时。
Q. 开发行为许可的处理期限是几天?
A. 无特殊事由时为15日以内,城市计划委员会审议或相关行政机关协议期间除外。
Q. 取得开发行为许可后,还需要另外取得农地转用许可吗?
A. 取得开发行为许可时,农地转用的许可·协议及申报可视为一并取得。要适用视为取得,须在申请开发行为许可时一并提交相关法律规定的材料。
Q. 农地保全负担金如何计算?
A. 以个别公示地价乘以农业振兴地区内农地30%、其他农地20%得出每平方米金额,再乘以转用面积;每平方米上限为5万韩元。
Q. 有只需农地转用申报的情况吗?
A. 农业人住宅、渔业人住宅、农畜产业用设施(部分除外)、农水产品流通·加工设施、村会馆等农业人共同生活便利设施、农水产相关研究设施及养鱼场·养殖场等,向市长、郡守、区厅长办理农地转用申报。
Q. 履行保证金何时返还?
A. 取得开发行为许可者通过竣工检查时立即返还。
Q. 许可后变更计划怎么办?
A. 变更已取得开发行为许可的事项须取得变更许可;缩短事业期间等轻微事项,变更后须立即通知。农地转用许可的面积·边界等重要事项变更也属于变更许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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