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适用范围:建设业——施工综合工程的业种与施工专业工程的业种。
- 例外:单项综合工程预算未满5000万韩元等轻微工程,无需注册。
- 注册标准:技术能力、资本金、设施及设备(施行令附表2)、担保能力确认书和办公室。
- 法定手续费:土木·建筑·造园工程业6万韩元,土木建筑·产业环境设备工程业9万韩元,专业工程业2万韩元。
- 注册后6个月内须接受建设业伦理与实务教育。
什么是建设业注册?有哪些业种?
建设业分为施工综合工程的业种和施工专业工程的业种。拟经营建设业者,须按施行令规定的业种向国土交通部长官办理注册。轻微工程可无需注册:综合工程单项预算未满5000万韩元,专业工程未满1500万韩元。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50%以上的法人及非营利法人不得申请注册。
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注册标准)?
(1)注册标准:技术能力、资本金(个人为资产评估额)、设施及设备等,须符合施行令附表2的标准。例如:土木工程业法人资本金5亿韩元以上;建筑工程业法人3.5亿韩元以上,且须有建筑领域初级以上建设技术人员5名以上(含建筑师或中级以上建设技术人员2名),个人资产评估额须7亿韩元以上。专业工程业按业种和业务领域另有标准。
(2)担保能力确认书:须提交可对资本金标准金额以上部分提供担保的确认书,金融机构等会按业种资本金的25%至60%收取担保或现金存款。
(3)办公室:须位于已取得《建筑法》使用批准的建筑物内,并符合国土交通部长官公告的位置等标准。
(4)其他: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不当业者期间、营业停止处分期间须已届满。
(5)欠格事由:被宣告破产且未复权者、被成年监护人或限定监护人、违反该法或《住宅法》被判处监禁以上实刑、刑满(或免除)后未满3年者、注册被注销后一定期间(如10年)未届满者不得注册;法人的高管有上述情形的同样适用。
(6)外国人·外国法人:主营业所设在国外的外国人、外国法人须满足部分注册标准,且在本国有相同或类似欠格事由的不得注册。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建设业注册申请书提交给市·道知事或注册业务受托机构(可电子提交),并附:(1)法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个人的营业用资产明细表及证明材料;(2)担保能力确认书;(3)办公室为租赁的,附租赁合同复印件;(4)建设工程用设施现状资料;(5)技术人员保有现状资料。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居民登记抄本或(海外韩国人)护照,由受理机关通过行政信息共享确认。外国人、外国法人另有材料规定。
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业种并核对注册标准(人员、资本金、设施、设备、办公室) → (2)办理担保能力确认书 → (3)提交申请书及材料 → (4)审查(必要时实地确认资本金、设施、设备,或提交财务管理状态诊断结果) → (5)发放建设业注册证及注册手册 → (6)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接受伦理与实务教育(法人至少1名高管)。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本次核对未能确认法定办理期限,因此不提供具体天数。施行令规定,除注册标准不符、存在欠格事由或违反其他限制外,应予注册,不予注册的须向申请人通知理由。
向哪个机关注册?
注册权限在国土交通部长官,但申请书提交给市·道知事或注册业务受托机构。
法定手续费是多少?
注册手续费:土木·建筑·造园工程业6万韩元,土木建筑工程业·产业环境设备工程业9万韩元,专业工程业(燃气暖通工程业除外)2万韩元。注册证补发2000韩元。依据为施行规则第38条及附表5,可用印花税票、收入凭证或电子支付缴纳。(施行规则自2026-01-02起施行。担保能力确认书的金融机构费用及民间服务报酬不属于法定手续费,不予列入。)
注册被退回或要求补正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法令中可确认的原因:人员、资本金、设施、设备或办公室标准不符,缺少担保能力确认书,存在欠格事由(含高管),以及投标限制或营业停止期间未届满。存在欠格事由的,可不经实地确认即驳回。注册后,1年内未开业或停业1年以上且注册标准不符的,属于注销注册事由。未注册而经营建设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行政士可以协助哪些工作?
YouSun Administrative Attorney在获得委托后协助编写并提交申请或申报材料。受其他法律限制的业务不能办理,诉讼及法庭代理属于律师业务,不在服务范围内。许可、登记或受理与否及其结果,均由主管机关判断决定。
常见问题
Q. 所有建设工程都需要注册吗?
A. 不需要。综合工程单项预算未满5000万韩元,专业工程未满1500万韩元的,可无需注册(部分工程除外)。
Q. 个人可以办理建设业注册吗?
A. 可以。个人以建设业所用资产评估额满足标准(如建筑工程业7亿韩元以上),并附营业用资产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Q. 外国法人可以注册吗?
A. 主营业所设在国外的外国人、外国法人可以申请,但须满足部分注册标准,本国有相同或类似欠格事由的不得注册。材料另有规定。
Q. 注册后必须做什么?
A. 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须接受伦理与实务教育,注册证记载事项变更的,须在30日内申请变更。
Q. 转让或合并建设业怎么办?
A. 建设业者拟转让建设业的,须办理申报。
Q. 可以出借注册证吗?
A. 出借建设业注册证、注册手册,或出借姓名、商号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Q. 是否获批由谁决定?
A. 由主管机关决定。行政士协助编写和提交申请、申报材料。
官方依据引用
注册:拟经营建设业者须按施行令规定的业种向国土交通部长官办理注册
— 건설산업기본법 제9조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注册标准:技术能力、资本金(个人为资产评估额)、设施及设备
— 건설산업기본법 제10조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处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건설산업기본법 제95조의2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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