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补习班(学院)设立·运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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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补习班(学院)设立·运营登记

在韩国设立并运营补习班(学院),须备齐设施设备后,将学院设立·运营登记申请书及所需材料提交给教育监(实务上为所在地教育支援厅)办理登记;登记申请书格式载明办理期限为8日、无手续费。(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以law.go.kr现行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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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适用范围:向一定人数以上或不特定多数学习者,以30日以上的教学课程教授知识、技术、艺术的设施。
  • 登记机关:教育监(所在地教育支援厅)。
  • 设施标准:按教学课程,由市·道条例规定的单位设施标准(消防设施依消防相关法令)。
  • 格式载明:办理期限8日,无手续费。
  • 未登记运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什么是补习班设立·运营登记?

补习班是指私人向一定人数以上或不特定多数学习者,以30日以上的教学课程教授知识、技术、艺术的设施。这里的一定人数,是指同一时间可接受教学或使用学习场所的10人。补习班分为学校课程补习班和终身职业教育补习班。拟设立并运营者须向教育监办理登记,登记申请书中须载明设立人信息、教学课程、讲师名单、教习费用和设施设备等。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设施设备:须按教学课程,依市·道条例规定的单位设施标准,配备并维持教学和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依消防相关法令。

(2)课程构成:由理论科目与实验·实习·实技科目构成的教学课程,不得分开设立补习班。

(3)欠格事由:被成年监护人或限定监护人、被宣告破产且未复权者、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刑满(或确定不执行)后未满3年者及缓刑期间者、因违反该法被判罚金后未满1年者、登记被注销之日起未满1年者(法人含代表人)不得登记;法人的高管有上述情形的同样适用。登记后出现欠格事由的,登记失效(法人在3个月内更换高管的除外)。

(4)拒绝登记:自登记被注销之日起1年内,在同一场所申请登记教授相同教学课程的补习班的,教育监可拒绝登记。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登记申请书须载明设立人信息、补习班名称与位置、种类及教学课程、定员、讲师名单、教习费用、设施设备、预计开课日期,并附学院规章(院则)及材料提交给教育监。学院规章包括补习班名称、设立目的、位置等事项。

附件:(1)学院规章;(2)学院设施平面图;(3)章程及设立董事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仅限法人);(4)作为教学场所使用设施的使用权证明材料。建筑物登记簿誊本、居民登记抄本(个人)或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由承办公务员通过行政信息共享确认,属于特定设施的补习班还会确认电气安全检查确认书。

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制定课程、讲师、教习费用和设施计划 → (2)准备设施设备 → (3)提交登记申请书、学院规章及材料 → (4)符合设施标准和教育环境的,受理登记 → (5)发放学院设立·运营登记证明书,并在补习班内悬挂。须公示讲师个人信息,讲师须具备法令规定的资格。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登记申请书格式载明办理期限为8日。设施整改和课程准备时间另计;实际期限请向受理的教育支援厅确认。

向哪个机关登记?

向教育监登记,实务上提交给补习班所在地管辖的教育支援厅。

法定手续费是多少?

学院设立·运营登记申请书格式载明无手续费。(施行规则自2026-07-16起施行的格式。民间服务报酬不属于法定手续费,不予列入;文件办理等其他费用另计。)

登记被退回或要求补正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法令中可确认的原因:设施设备标准或教育环境不符,存在欠格事由,注销后1年内在同一场所重新登记同一课程,将理论与实技课程分开设立,以及缺少平面图、使用权证明等附件。未登记即设立运营补习班,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行政士可以协助哪些工作?

YouSun Administrative Attorney在获得委托后协助编写并提交申请或申报材料。受其他法律限制的业务不能办理,诉讼及法庭代理属于律师业务,不在服务范围内。许可、登记或受理与否及其结果,均由主管机关判断决定。

FAQ

常见问题

Q. 补习班和教习所有何不同?

A. 补习班是同一时间教授10人以上或面向不特定多数、教学30日以上的设施;教习所、个人课外教习者属于另行申报的类别,本页不涉及。

Q. 外语补习班聘用外籍讲师需要什么?

A. 须在聘用前收取并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1个月内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含大麻、药物检测)和学历证明,并需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等。持会话指导居留资格者可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Q. 补习班搬迁或负责人变更怎么办?

A. 设立·运营者、位置、设施设备的变更须办理变更登记,教学课程、讲师名单、教习费用的变更同样须登记。

Q. 如何申报休办或停办?

A. 休办1个月以上或停办时,须不迟延地向教育监申报。

Q. 有登记手续费吗?

A. 登记申请书格式载明无手续费。

Q. 登记证明书如何处理?

A. 登记受理后将发放学院设立·运营登记证明书,并须在补习班内悬挂。

Q. 是否获批由谁决定?

A. 由主管机关决定。行政士协助编写和提交申请、申报材料。

官方依据引用

登记:拟设立并运营补习班者须备齐设施设备,向教育监办理登记

— 학원의 설립ㆍ운영 및 과외교습에 관한 법률 제6조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设施标准:按教学课程,依市·道条例规定的单位设施标准配备并维持设施设备

— 학원의 설립ㆍ운영 및 과외교습에 관한 법률 제8조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处罚: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학원의 설립ㆍ운영 및 과외교습에 관한 법률 제22조 (法令依据时间2026-10-02,law.go.kr(韩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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