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
- 申请期限、管辖机关与材料
- 更换责任销售管理人时的资格
-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后果
- 常见问题
韩国化妆品责任销售业(화장품책임판매업)的代表人、商号、所在地、责任销售管理人或责任销售类型发生变更时,须自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化妆品法》,该行业属于"登记"类营业,已登记的重要事项变更时也须以相同方式登记。
首次登记流程请参阅化妆品责任销售业登记指南。本文聚焦已取得登记证的企业如何在期限内反映经营中的变更。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
《化妆品法施行规则》规定了责任销售业者须办理变更登记的五种情形,各情形的附加材料与处理期限不同。
| 变更事项 | 申请书、登记证以外的材料 | 处理期限 |
|---|---|---|
| 责任销售业者变更(法人为代表人变更) | 如属转让,提交转让证明材料 | 10日 |
| 商号变更(法人为名称变更) | 施行规则未另行规定材料 | 10日 |
| 营业所所在地变更 | 施行规则未另行规定材料 | 10日 |
| 责任销售管理人变更 | 可确认新管理人资格的材料 | 7日 |
| 责任销售类型变更 | 由进口代理型变更或追加其他类型时,提交质量管理及销售后安全管理标准规程与管理人资格材料 | 10日 |
法人登记簿誊本由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通过行政信息共享自行确认;因继承变更营业者时,家庭关系证明书也以同样方式确认。受让人或继承人虽承继原营业者的地位,但营业者变更本身即为变更登记事项,仍须另行申请。
新成为营业者的人不得属于《化妆品法》规定的欠格事由,例如受成年监护者、因违反该法被判处监禁以上实刑且尚未执行完毕者、登记被撤销后未满1年者等。
申请期限、管辖机关与材料
期限为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所在地变更的为90日内。须将变更登记申请书(含电子文件)连同登记证及相关材料提交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
- 记录变更事由发生日,安排在30日内完成受理。
- 按上表准备各变更事项的材料,并备好登记证。
- 迁址后管辖厅不同的,向新所在地的管辖厅提交。
- 处理期限为10日,责任销售管理人变更登记为7日。
- 主管厅在登记簿记载变更事项,并在登记证背面注明后返还。
更换责任销售管理人时的资格
责任销售管理人负责质量管理、销售后安全管理,以及对制造业者从原料入库到成品出库的试验检查进行监督。新任管理人须符合以下之一:
- 《医疗法》规定的医师或《药事法》规定的药师
- 理工科或香妆学、化妆品科学、韩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士以上学位者
- 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等化妆品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并从事化妆品制造或质量管理工作1年以上者
- 完成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告示的专业培训课程者(限告示品目)
- 通过定制化妆品调制管理师资格考试者
- 其他从事化妆品制造或质量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
常时雇员10人以下的企业,具备上述资格的代表人可亲自履行管理人职务,视为已配置管理人。仅登记电子商务进口代理型斡旋业务的企业不适用上述资格标准。
原管理人离职时,本人可向管辖厅提交管理业务不从事申报书,但这是管理人本人的手续,企业仍须凭继任者资格材料另行办理变更登记。另可参阅化妆品进口销售登记指南。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后果
未登记变更事项属于《化妆品法》规定的行政处分事由,可导致停业乃至撤销登记,违规次数越多处分越重。代表人、商号或管理人变更未登记的,第1次违规为纠正命令;营业所所在地变更未登记的,第1次违规即为停止销售业务1个月。
已超过期限的,应尽快整理事实与材料并提出申请。登记业务支持请见化妆品登记服务。
常见问题
Q. 迁往其他市、道时向哪里申请?
A. 若迁址导致管辖厅变化,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新所在地的管辖厅申请。
Q. 责任销售管理人突然离职怎么办?
A. 选任具备资格的继任者,并在30日内附资格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处理期限为7日。常时雇员10人以下的企业也可由具备资格的代表人兼任。
Q. 因行政区划调整仅地址变化,期限相同吗?
A. 此类所在地变更可在90日内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