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为什么设立企业附属研究所?
- 申请资格
- 研究人员要求
- 设施要求
- 所需材料
- 申请流程
- 税收优惠
- 常见问题
1. 为什么设立企业附属研究所?
企业附属研究所(기업부설연구소)或研发专职部门(연구개발전담부서)由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认定,认定业务委托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KOITA)办理。经认定的研究所或部门是依据《租税特例限制法》申请自主研发税收抵免的基础。
2. 申请资格
- 小企业:至少3名专职研究人员(创业后3年内至少2名)
- 中企业:至少5名(由小企业成为中企业后1年内至少3名)
- 研究人员·教师创办的研发型中小企业及风险企业:至少2名
- 中坚企业:至少7名;其他企业:至少10名;位于国外的研究机构:至少5名
- 研发专职部门:不论企业规模,至少1名
3. 研究人员要求
专职研究人员原则上须持有自然科学·工学·医学类学士以上学位,或国家技术资格中技术·技能领域技师(기사)以上资格。中小企业还可认可部分专科学历或资格加研发经历。研究人员须能通过健康保险、国民年金或工资代扣记录证明为本企业员工;代表、监事、非常任董事原则上不能担任专职研究人员,但创业未满3年的小企业代表从事研发相关工作的除外。
4. 设施要求
- 以固定墙体和独立出入口与其他部门分隔的独立研究空间
- 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等无法确保50平方米以上面积时,可用隔板等分隔的空间
- 研究设备须位于该研究空间内;不得设在独栋住宅、公寓等共同住宅、未经许可的建筑或临时建筑
5. 所需材料
- 认定申请书(研究所为附件第1号格式,研发专职部门为第6号格式),向KOITA提交(可在线提交)
- 研发活动概要书、研究器材现况、研发人员现况(第2~4号格式)
- 组织结构图
- 所在楼层全图及研究空间内部图(含专用出入口门牌及内部照片)
- 研究人员等合计10名以上时:研究室安全预算明细及保险加入证明
6. 申请流程
- 向KOITA在线申请
- 文件审查
- 现场检查(必要时)
- 颁发认定证书(研究所认定申请书格式所载处理期限10日)
7. 税收优惠
- 一般研发费用:中小企业按当期费用25%或超过上一纳税年度部分的50%;中坚企业8%或40%
- 新增长·原创技术及国家战略技术研发:中小企业分别为30%和40%,另加按占收入比例计算的附加率
- 未能抵扣的金额可结转10年
- 税收优惠因企业规模、费用类别和纳税年度而异,请向税务师等税务专业人士确认
常见问题
Q. 只有2名员工的初创公司可以设立研发实验室吗?
A. 创业未满3年的小企业设立研究所需至少2名合格专职研究人员,研究人员创办的研发型中小企业或风险企业同样需要2名。否则可先认定为只需1名的研发专职部门。
Q. 外资企业是否符合资格?
A. 符合,只要是在韩国注册的中小企业或法人即可。

